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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,q是一个特D的体Q担负着新时期国家徏设主力军的重任,切n利益却最易受CR宻I从事的是苦、脏、篏、险、重的工作,却拿最低的薪酬——他们就是进城务工h员,x们俗U的农民工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拖Ơ农民工资的现象却不是罕见,Ҏ法律对这L现象也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Q那么处理拖Ơ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?L下文Q?/p>
关于印发《徏N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劳社部发[2004]22?/p>
各省、自d、直辖市力_和社会保障厅Q局Q徏讑֎Q徏委)Q?/p>
为维护徏N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Q规范徏{业企业工资支付行ؓQ现《徏N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Q请l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Q认真诏L行?/p>
各力_和社会保障行攉K门应会同行政ȝ部门U极探烦建立解决建筑业企业拖Ơ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Q大力推q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信用制度徏设,在有条g的地区探索徏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。要加强同各U工会组l、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(企业l织Q的协调和沟通,指导、推动企业徏立集体协商制度,充分发挥力_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解xƠ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?/p>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C会保障?/p>
中华人民共和国徏N
二○○四q九月六?/p>
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?/strong>
范徏N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ؓQ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Ơ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,Ҏ《中华h民共和国力_法》、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Q制定本办法?/p>
一、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(以下UC业)和与之Ş成劳动关pȝ农民工?/p>
本办法所指徏{业企业Q是指从事土木工E、徏{工E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E、装修工E的新徏、扩建、改建活动的企业?/p>
二、县U以上劳动和C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,行政ȝ部门协助力_和社会保障行攉K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q行监督查?/p>
三、企业必M格按照《劳动法》、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和《最低工资规定》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,不得拖欠或克扣?/p>
四、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d商Ş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,q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,同时抄报当地力_和社会保障行攉K门与行政ȝ部门?/p>
五、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Q支付项目、支付标准、支付方式、支付周期和日期、加班工资计基数、特D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宏V?/p>
六、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Q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Q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具体支付方式可׃业结合徏{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?/p>
七、企业应工资直接发攄农民工本人,严禁发放l“包工头”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l织和个人?/p>
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攑ֆ民工工资?/p>
八、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Q如实记录支付单位、支付时间、支付对象、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Qƈ保存两年以上备查?/p>
九、工EL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,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?/p>
十、业L工程L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工程承包企业l清工程ƾ,致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Q由业主或工EL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Ơ的工资Q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l清的工E款为限?/p>
十一、企业因被拖Ơ工E款D拖欠农民工工资的Q企业追回的被拖Ơ工E款Q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?/p>
十二、工EL包企业不得将工程q反规定发包、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l织或个人,否则应承担清偿拖Ơ工资连带责仅R?/p>
十三、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C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徏设行政主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?/p>
十四、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Ơ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Q记入信用档案,q报有关部门?/p>
行政ȝ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、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q行限制Qƈ予以相应处罚?/p>
十五、企业应按有兌定缴U_资保障金Q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Q用于垫付拖Ơ的农民工工资?/p>
十六、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有权向劳动和C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Q?/p>
Q一Q未按照U定支付工资的;
Q二Q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Q?/p>
Q三Q拖Ơ或克扣工资的;
Q四Q不支付加班工资的;
Q五QR宛_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ؓ?/p>
十七、各U劳动和C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q行监察Q对q法行ؓq行处理。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,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?/p>
十八、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,按照国家力_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?/p>
对事实清楚、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Ӟ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、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gQ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冻I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Q当事h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甌强制执行?/p>
十九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v施行?/p>